鼓励支持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当前首要任务是积极投身农村灾后恢复、发展和重建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工商企业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自觉承担起对社会特别是对农村发展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意见》提出了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政府倡导,村企自愿;遵循规律、互利共赢;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是:一、培育骨干增收产业。要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和生产技术,改变传统的种养模式,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根据当地资源和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依托自身的品牌和技术优势,在农村建立优势农产品基地,延伸产业链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支持基地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道路、桥梁、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村供电、供水、供气管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参与农村垃圾、面源污染、污水处理、旧房改造等环境整治工程和生活设施建设。三、开拓农产品市场。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利用自身销售网络渠道,采取自营或联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和消费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业物流,积极培育和建设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农村市场工程建设,帮助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通过“村企对接”、“入户对接”等形式,开展科技下乡、图书下乡、文化下乡和具有农村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公益事业发展。
《意见》对为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作了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省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农办负责召集,具体研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新“建设新农村省级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强化政策扶持,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商企业提供土地开发利用、税收减免、贴息贷款等方面支持。
省委农办负责人在谈到贯彻落实《意见》时指出,各地要引导各类工商企业找准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当前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积极投身到农村灾后恢复、发展和重建上来,在技术、信息、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给予受灾地区大力支持,帮助受灾地区渡过难关和重建美好家园。工商企业要坚持以建设新农村为契机,拓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范围和领域,重点在灾区恢复重建、培育支柱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公共事业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援助。(记者邹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