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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诗人杜甫的千古绝唱,道出了“居者有其屋”最质朴的梦想。作为200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目标--“五城区(含高新区)家庭年收入80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凡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该市吹响了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集结号,并在全国率先把低收入家庭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了住房保障政策的“无缝”覆盖,让年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至2.2万元之间的“夹心层”市民,圆了自己的“安居梦”。
纳入廉租房保障
“夹心层”不再望房兴叹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500元钱很少,但对我来说,却胜过‘救命钱’,圆了我们的安居梦啊!”家住双林路的张洪强,是一名下岗职工,每年有一万多元的收入。在以前,家庭年收入在8000元以下的可享受廉租房保障措施,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3.8万元的,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像张洪强这样的“夹心层”,年收入刚刚跨过8000元的“门槛”,既不够资格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购买经适房又“囊中羞涩”,让一直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他只能“望房兴叹”。但随着2006年该市为民办实事目标住房保障项目的实施,张洪强成为了“公共住房制度”的首批受益者,每月500元的租金补贴,让他的“安居梦”不再是奢望。
2006年8月1日,这一天,张洪强记忆犹新,在房地产大厦14楼,他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个人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认定通知书》,成为该市第一个享受到租金补贴的“夹心层”市民。“像我们这些既不够申请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这500元钱的租金补贴,让我们的安居梦得以实现。”张洪强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随着《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正式实施,该市首次将住房保障覆盖面延伸到低收入人群家庭,像张洪强这样的“夹心层”空当得以填补。
划分三大系统
住房保障“无缝覆盖”
从最低收入人群到“夹心层”再到中等偏低收入者,该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住房保障的“无缝覆盖”。2006年8月1日该市正式实施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将最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划分为三大保障(对象)系统,并采取分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手段,初步构建了分层次、梯度化的住房援助体系。
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实行“应保尽保”;
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由政府给予适当租金补贴,由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政府根据承租的面积,按不同标准给予补贴,承租面积越大,补贴标准越低,反之,补贴标准越高。为了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当年租赁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4.5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后又调整为12元/平方米;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按照标准,提前登记,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
……
住房保障政策的“无缝覆盖”,让“居者有其屋”的梦想逐渐实现。
据业内人士称,成都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将公共住房保障以制度形式正式出台的城市,并辅以多项措施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组数据,将安居的“惠民”诠释无遗:2006年,该市对在2005年底已享受补贴的1712户廉租户进行保障的基础上,又新增解决342户住房困难户,并为58户拆迁安置中的“双困户”家庭发放廉租补贴,全年共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426.24万元。最低收入家庭新增通过资格审查的为278户,已领取租金补贴的19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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