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成都正式签署了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协议的签定将进一步促进两地知识产权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异地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降低专利权当事人维权成本。
川渝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协议
近年来,川渝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2004年2月,四川和重庆两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强川渝经济社会领域合作共谋长江上游经济区发展的框架协议,而今年4月两省市人民政府又签订了关于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的协议,今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在成渝两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整体推进川渝地区的发展。对此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峰表示,区域经济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合作是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两省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的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是对两省市政府间合作协议的贯彻和落实。”
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包括哪些重要内容,而普通的知识产权专利人从中又能得到什么实惠呢?对此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我们将在专利行政执法方面合作,实现异地取证、异地执法。今后重庆的企业如果对成都的企业构成了专利侵权,那么成都的企业可就近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诉,避免了以前那种必须去异地维权的麻烦。这样一来不仅可节约专利权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该负责人介绍说,协议合作的内容还包括建立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双方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消除地区障碍,加强中介人才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等。(记者 姚朔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