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四川频道 :::   | 新闻 | 论坛 | 高校 | 美食 | 旅游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 网谈 | 图片 | 网群 | 信息 | 网址 | 龙门阵 >>
频道首页
今日四川
四川概况
政府建设
经济建设
领导活动
政务公开
人事任免
政策法规
服务信息
四川省委
四川人大
四川政府
四川政协
办事指南
公民:
生育   户籍   教育
文化   就业   兵役
婚姻   纳税   社保
交通   医疗   殡葬
邮政   旅游   护照
出入境   法律援助
  港澳台侨
企业:
开办设立 年检年审
企业纳税 工商管理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劳动保障 执业资格
企业资质 建设管理
外贸交流 商务投资
环境保护 破产注销
 
  您所在的位置:新华网四川频道首页 > 政务频道 > 正文
明年困难对象将实行申报认定制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7-12-13 10:19:11    来源:成都日报
 

    昨日,我省召开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全省在就业方面的成绩和不足,并明确了明年的就业目标。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明年我省将调整困难对象范围,实行申报认定制;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将全省城镇登记失业控制在5%以内。

    据介绍,我省城镇新增劳动力总供给与每年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的差额在50万人左右;在结构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与技术工人短缺并存,劳动者素质与岗位需求不适应;每年近30万高校毕业生中20%左右难以及时就业等,截至9月底,我省结存就业困难人员约10万人。

    为此,明年我省将调整困难对象的范围,实行申报认定制,帮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据了解,明年全省城镇预计将新增就业55万人,比今年增加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6万人,比今年增加1万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8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省城镇登记失业控制在5%以内。

    此外,我省将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容量,把灵活就业形式作为增加就业岗位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到2010年,力争在全省所有市(州)和人口在10万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实现从省、市(州)、县(市、区)到街道(乡镇)的信息纵横连通和全覆盖,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记者 裴睿 黄颖)

 
编辑:春子  页面功能 ; 【字体:  】 【打印】 【关闭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028-86149424 86122706 版权与免责声明
 法律顾问: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晓钟 谢磊 蒋大海 电话:85138499 13198508351
制作单位:新华社四川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