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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授予林强同志“优秀共产党员”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7-07-16 10:53:09    来源:成都日报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授予林强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07年7月9日)

    林强,男,汉族,四川资中人。1954年4月生,1969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73年入伍,先后任成都军区政治部体工大队战士,四川省军区排长、干事。1987年转业到四川省教育厅,先后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5年,任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林强同志无论是在部队服役还是在地方工作,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情为民所系,2005年3月至今,先后9次徒步翻越海拔几千米的高山,冒着摔下山崖和被传染的危险,深入到凉山州布拖县乌依乡“麻风村”,与村民同吃同住,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视群众为亲人,群众把他的名字刻在山崖上。他利为民所谋,在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次慷慨捐资捐物,倾注心血帮助村民解决生活困难,千方百计为村民办实事,帮助“麻风村”办起第一所小学、拓宽险峻山路、告别没有电的历史,被当地群众誉为“省级机关的好党员、好干部”。他权为民所用,担任省教育厅处级领导干部期间,跑遍了甘孜、阿坝、凉山、巴中等高原山区和革命老区,先后深入300多所农村学校了解情况,拍摄大量农村学校教育专题照片,竭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使70多所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为推动我省农村教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林强同志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我省军转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党员干部的楷模。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为民、敬业、拼搏、奉献”的崇高精神。为表彰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省委决定授予林强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林强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心系群众、亲民爱民的宗旨意识,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坚韧执着、造福人民的高尚品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时代新风,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向林强同志学习的活动,把学习活动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新风正气相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与强力推进“十大惠民行动”相结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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