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尚珍原来是互惠超市香都美地店的班长,她在职期间利用公司上调商品价格的机会,采用低价卖出高价退货的机会侵占公司货款15933元,昨日下午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2007年12月到2008年5月,叶尚珍利用担任超市班长的职务之便,多次利用公司上调商品价格的机会,采取不按公司规定及时进行商品调价确认,在提价前,在售货机上虚假销售香烟、酒、奶粉等多种调价商品,而后按提价后的价格虚假退货的方法,非法侵占公司货款15933元。法院认为,叶尚珍利用负责操作超市商品价格调整的便利,以低价卖出高价退货的方式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此对其做出上述判决。(陈太富记者李寰实习生肖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