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登记费新标准只要30元
近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收取非机动车登记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了非机动车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其中,号牌工本费为20元/辆;行驶证工本费为10元/本。
据了解,非机动车登记收费对象为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收费主体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遗失、损坏以及变更、过户、换领均按标准收费。任何部门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可凭有效残疾证件免收非机动车登记费。此外,今年5月1日前已对非机动车核发牌证的市 (州),不得强制换发新牌证。若规定统一核发新牌证或符合非机动车标准而自愿换新证的,应免费换证。(记者陶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