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走在郫县农村的道路上随地吐痰,城管责令你改正你却不听,那对不起,可是要对你处50元以下罚款哦。昨日上午,该县正式启动《郫县镇容村貌管理暂行办法》,据了解,这是全市率先制定出来的镇容村貌管理标准。
居委会村委会负责日常管理
郫县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全县14个镇镇域范围的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居民(农民)集中聚居点都纳入了管理。
在职责上,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镇容村貌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等单位应按各自职责,依法对镇容村貌相关事项实施管理。
《办法》中称,镇容村貌是指由建制镇、中心村、居民小区、农民集中聚居点的道路、建(构)筑物、园林绿地、户外广告及标志、道路照明及光彩工程、施工工地、水域环境和环境卫生等所构成的镇村景观。
每个村要设3到5个垃圾桶点
《办法》要求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镇村道路、桥梁、广场、河堤、绿地、街道游园、建(构)筑物等户外空间,设置彩旗、彩条、充气物、布幅等,或发布户外广告、张挂宣传标语。
要求镇政府根据镇村发展规划和镇村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按人流量的大小分别间隔25米或50米设一个果屑箱。每个村建设3至5个垃圾桶点(中转房),每个桶点2至3个垃圾桶,同时镇级财政资金要按要求配套落实垃圾清运费用及市县财政补贴资金不足部分。
同时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乱倒垃圾、渣土、污水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管理标准的行为将按《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由郫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予以处理。《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上述行为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 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下罚款。
低于70分 镇一把手面见县领导
据郫县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能落实《办法》,该县对14个镇每月进行考核评分,“百分制,发现不合格的就要扣分,如果评分低于70分,镇一把手要到县主要领导面前说明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而各个镇又对辖区内各村进行考核。
据悉,目前该县除城市管理局有督查组外,14个镇都配有巡查小队进行督查,同时在各村委托了保洁员发现违规情况及时汇报。另外,村民也可以向镇政府或者拨打县城市管理局开通的24小时城管热线进行举报。(叶发文 张建国 记者 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