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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物价局发出《关于我市游览参观点老年人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我市游览参观点老年人门票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我市凡持有效证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纪念馆、道观寺庙、文博单位实行半价优惠。其中,对持有效证件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常住户口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持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纪念馆、道观寺庙,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十一、春节黄金周期间实行半价优待,其余时间实行免费。这意味着,今后在五一、端午节、中秋节等小长假期间,7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景区景点游览免收门票。(记者
杨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