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的超市搞了个“最低价承诺”,即如果在这家超市内,消费者发现某种商品的价格若高于其他卖场的同类商品,那这家超市就将以“五倍差价”进行退还。可是,我在这家超市发现了同一品牌的纸尿裤比其他商场高出了20多元,可超市却拒绝兑现承诺。请问,我该怎么办?
“五倍差价”是忽悠
市民张先生看到这家超市推出“五倍差价”的规则后,决心试一试。4月13日中午,夫妻二人到超市购买了某种品牌的纸尿裤,价格为108元。
买了商品后,夫妻俩又到其他商场闲逛,意外地见到了刚刚购买的同一种品牌的纸尿裤,而商场里的价格却明显低了很多。“这个商场里的纸尿裤与超市的差价达到了25.2元!”张先生决心向超市讨要“五倍差价”,于是拿着电脑小票返回超市。可是,他们的正当要求却遭到了超市拒绝。夫妻俩这才发现,这家超市里的“五倍差价”竟然是忽悠消费者的。
超市“忽悠”借口多
在双方协商无果后,张先生向省消协反映此事。消协调查时,超市拒绝“五倍差价”的借口很多。因为超市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承认自家的纸尿裤售价高于商场的缘故,因而“五倍差价”也成了空谈。
超市还说,他们拥有“五倍差价”的最终解释权。按照超市的规定,如果其他商场、超市进行限时抢购、特价促销,或者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该商品的价格即使低于本超市的售价,都不能享受返还“五倍差价”的待遇。不过,关于这样的“最终解释”,超市却未能出示相关的书面文字。
消协提醒
别轻信商家承诺
“作出了承诺就该履行,商家不能为了促销就随意承诺。”省消协一位负责人认为“低于成本价的商品不在承诺的范围内”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消费者无法知道企业的销售成本。省消协还提醒消费者,要慎重对待商家的承诺,如果意识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要尽可能保留证据,然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锦江区消协秘书长刘瞻也认为,很多商场、超市为了树立自己“全市最低价”的形象,随意作出“十倍差价”、“五倍差价”的宣传,可一旦被较真的消费者发现其中某种商品并不是“全市最低价”后,就任意毁诺,其实这是对自己商业信誉的践踏,而且,“最终解释权”不是“忽悠”的挡箭牌。
锦江区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别轻易相信商家的“全市最低价返差”的承诺。消费者一旦发现某种商品并非“最低价”,可搜集相关证据,向工商或消协投诉,“消费者是不能被忽悠的。”
目前,这桩消费纠纷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记者 车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