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
4.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
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课程理论。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实习、社会调查、教育调查等,一般安排时间总数不少于20周。
主要实验:
信息暂无
学年:
4年
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备注:
开办院校:北京师范大学 [比较]北京理工大学 [比较]首都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
上海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庆
西南师范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河北
邢台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唐山师范学院
河南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南阳师范学院
商丘师范学院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聊城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