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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在全省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4月29日) 蒋巨峰
刚才,奇葆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在全省范围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这里,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时代特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近年来,我们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迈出了重要步伐,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这对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对各级政府“提高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对此作出全面部署,再次指出要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调“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把握新时期政府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计划经济时期,可以说我们的政府是无所不管,包括农民种什么、种多少,工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商店卖什么、卖多少,事无巨细,政府都要管。通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与此相适应,政府职能也在不断转变,成效十分明显。但是,在政府的实际运作中,政府及其部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耗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首先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级政府管理和介入的事项,坚决把政府从那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要健全和规范政府职责体系,按照《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三个优先”原则,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坚持市场优先。改变行政命令式的经济管理方式,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政府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上,坚持社会自律优先。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培育独立、公正的社会中介组织,提高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在政府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上,坚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优先。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该由群众自主决策的事情,不能越俎代庖。
这样,我们才能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政府该做的事,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制订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要素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经济的平稳运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和效率,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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