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馨 秦勤) 昨日,记者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流动人口将被纳入暂住地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中。只要流动人员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咨询登记后,便可与户口所在地人员一样,享受在当地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等建立健康档案的政策。
“流动人口属于妇幼保健工作‘三级网络’的‘网底’,由于流动性大、文化背景不同等因素,管理他们存在难度。”省妇幼保健院院长熊庆称,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妇幼保健工作,有利于“网底”破损的修补。据悉,不论我省还是外省来川的流动人员,均可享受此项惠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