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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亲生姐弟,因合伙做生意盈利后的分红问题闹上法庭,更在庭审结束后险些大打出手。昨日,郫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合伙经营纠纷案,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据姐姐李凤英称,她与小她2岁的弟弟李方茂本来无话不说,为了让兄弟上学,家境贫寒的李凤英初中没念完就辍了学,2007年4月,李凤英和丈夫从新疆回到了成都,在哥哥李强的牵线下,李凤英出资16.2万元,与弟弟做起了石材生意。
“到今年3月,我们先后投入成本共计8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20万元,扣除给哥哥李强的酬金3万元,帐面上还应有28万元的赢利。”李凤英向记者展示了厚厚的一叠账目来往资料。
据李凤英称,3月5日,她到银行查账才知道,28万元现金被人分数次取走,账面上仅剩5000元。“按照当时利润四六开的约定,资金入股的我应分得16.8万,而劳务入股的弟弟应得11.2万”,李凤英万万没想到,弟弟居然想“吃独食”,因此她将弟弟告上法庭,索要16.8万。
而弟弟李方茂却称,姐姐李凤英只是他雇佣来“负责管账”的,并没有投入启动资金,而且成本支出为74万余元,所得销售收入仅为46万余元,不仅没有赢利,更亏损了27万多。李方茂还列举了姐姐“虚列成本、乱记账”等行为,否认双方曾进行“合伙经营”。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昨日的庭审现场,60多岁的父母做了原告姐姐的证人,而大哥李强则站到了被告弟弟那边。庭审结束后更差点动起手来。
据李凤英称,当时气不过的她冲到大哥面前,骂了句脏话,大哥立即气得“要冲过来打她”。而且,“整整半天,兄弟俩连爸妈都没叫一声,”李凤英说,“原定几个叔叔姨妈要帮我们作证,被他们上门一闹,都不敢来了”。
随后,记者拨通了李方茂的电话,他只回了一句“所有钱都是我出的”,就挂掉了电话。究竟是弟弟吃独食还是姐姐做假账?郫县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钟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