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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上午,成都市桂王桥北街,一只流浪狗咬了一位退休老师的裤脚,把她吓了好大一跳。“这只流浪狗还在街上追赶其他老人和小孩。”老人激动地打电话向公安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成都市公安局治安处民警李延超和同事赶到现场,狗已经不见了。李警官了解到,这只被投诉的松狮犬早已是这条街上的常驻“居民”,白天在街头四处游荡,晚上却有一复印店的老板给它提供免费住宿。
一些人讨厌狗,一些人喜欢狗,城市犬只怎么养?成都市即将对犬只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引发各方关注。
4年,城市犬只增加10倍
近两年来,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治安科副科长雷霆和他的同事一直在开展“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并为此进行了大量调研。
根据1996年实施的《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城市居民养犬要先到派出所登记,再到县级以上公安局办证并需要每年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2003年7月以后,犬只管理费用被取消,犬只数量也进入快速增长期。据记者4月9日从成都市公安局得到的统计数字,2003年,成都市内犬只数量大约为8万只,到去年底已猛增到90万只。4年时间,数量增加了10倍,与犬只增加伴生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狂犬害人,犬吠扰人,犬只随地便溺甚至伤人的事件时常发生,犬只数量的增加已大大侵犯了市民的活动空间。
雷霆介绍说,目前成都犬只管理依据的只有《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这些法律规章都是根据防治狂犬病的需要来制定的,并且实施的时间都在8年以上,相对成都市犬只管理工作的现实有着明显的局限性,执法人员往往因为法规的滞后而不能对违章养犬做出相应处罚,故急需调整。目前新条例草案已经进入地方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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