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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万
网友计算损失
ID名为“北纬37°”的网友接连在昆滇E吧发表了四篇质疑和批评东航及飞行员的帖子,他采用了一个系列的名称,叫做“法眼看新闻”。
在其中一篇里,他认为飞行员把乘客生命作为砝码,来和东航进行谈判,已经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
他在帖子中写道:“首先看刑法的规定:《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再来看事件的具体情况:14架飞机,无影响安全生产的原因,带着上千名乘客起飞,到达目的地上空后,违反飞行指令,擅自带着上千多名毫不知情的乘客返回昆明,由此,给这些乘客造成了重大的损失。直接损失:机票,以300元/人计算,至少有30万元。间接损失:因为飞机无故乱飞导致的车旅费、食宿费等等,再加上其他事务作废导致的损失,本次飞机乱飞给乘客带来的损失至少在100万元以上。精神损害赔偿:上千号旅客被心头很不爽的飞行员带着,在几千米的高空玩飞行游戏,给旅客造成的精神损害更是无法估量的,如果按照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一般赔偿1万元,那本次精神损害赔偿额至少在1000万以上。”
“几项合计,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至少上千万。”
违规返航
构成非法拘禁罪
网友“北纬37°”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按照正常程序,乘客从到达目的地开始,就应该离开机舱,而飞行员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违规操作,从飞机本应降落目的地机场那一刻起,擅自改变航向,延长了乘客人身受到约束的时间。而后来增加的受到约束的时间,并不是乘客和航空公司达成的合同中的内容,也不是国家航空管理部门的要求,是飞行员的个人行为导致的,没有合法依据,则属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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