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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月1日起实施
转弯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在驾驶过程中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晃眼一看,这些内容疑似机动车的管理,但却是约束非机动车的规定。昨日,省交警总队公布了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的正式内容,这一规定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今起每天9时到18时,开通服务热线(028)86969115。你对新规定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本报,我们会将你的问题转交给省交警总队,并邀请相关专家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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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五一”后买超重电马儿不得上路
根据新规定,下列非机动车经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省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非机动车。但目前省政府还未规定哪些非机动车需登记。童车、串列式自行车、并列式自行车等禁止上道路行驶。
“五一”后买超重电马儿不发牌照
新规定中对市民影响最大的是电马儿限重40公斤。据了解,全省范围至少一半的电马儿都超过40公斤。出于人性化考虑,在5月1日前购买的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交通部门还是会发牌照,只是发红色的牌照,而40公斤以下的则发绿牌照,持有两种牌照都能上路。5月1日后,市民如再购买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交通部门将不会为其办理牌照,也就意味着它不能上路。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