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选拔干部公信度,自贡市自流井区从今年起在全市率先推行乡镇党委书记代理制。乡镇党委代理书记在3至6个月的代理期满后,党员、干部、群众将对其代理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测评结果履职情况优秀、称职票之和低于70%和民意调查不满意率超过30%的,将不再作为正式候选人。
过去,当届中乡镇党委书记职位出现空缺时,新任党委书记通常由区委任命。今后,自流井区乡镇党委代理书记将通过“5乘2加1”的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即两次推荐、两次测评、两次考察、两次陈述、两次票决和一次选举程序。具体来说,在符合条件、资格的党员中,经全区党员、干部、群众“海推”产生5名乡镇党委代理书记初步人选,根据竞职陈述和第二次推荐把其中3人列为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提交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2名乡镇党委书记建议人选,在进行个人陈述后经区委全委会票决产生1名乡镇党委代理书记。
乡镇党委代理书记代理期满后,区委常委会将根据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结果确定乡镇党委书记正式候选人。 (喻佳记者代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