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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人行横道上的红灯亮起后,大家都站在街边等待。但一旦有人提前迈步闯红灯,后面的人便会一窝蜂地跟着冲出去。昨日,交警三分局就对这种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的人,尤其是“领冲者”进行了重点教育、从重处罚。昨日一整天,交警三分局交警共纠正非机动车、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余件,其中有133位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领冲者”受到了交警严厉批评和罚款30元的顶格处罚。
为了使违法者随时随地都感受到依法严管的高压氛围,从而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文明交通习惯,交警将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见违必纠、见违必罚。

新闻链接:过街闯红灯 摄像机专逮领冲人 (图据成都日报)
○现场直击
“领冲者”一带头 众人跟着闯红灯
昨日,交警在多个路口设置了整治点。中午11时55分,记者在北打金路口由西往东方向的人行横道处看到,当信号灯变成红灯后,过街的行人都停在了路边等待。但此时,4名年轻女子领头闯红灯奔了过来。见她们闯红灯,后面站着的数十名市民也跟着冲了出来。
12时许,书院南街与北纱帽街相交的十字路口。当人行横道上的信号灯变红灯时,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突然领头闯红灯。他旁边一群等待的非机动车骑行者见状跟着冲了出来。同时,几名步行的市民混杂在非机动车中间,一起拥向路中间。此时,蜀都大道该路口双向的小汽车已经起步,驾驶员们见到非机动车和行人后,不得不停下来让行。一时间,该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穿插,路口的交通出现短暂堵塞。
“领冲者”受教育 从重处罚30元
当交警发现4名年轻女子在北打金路口领头闯红灯后,将她们拦了下来。“我们赶时间。”4名女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交警将她们带到学习点进行了十多分钟的交通安全学习。交警对4名“领冲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后,对她们从重处罚,每人顶格罚款现金30元。
同样,在书院南街与北纱帽街相交的十字路口领头闯红灯的男子一过街,就被交警拦了下来。但由于他拒绝接受处罚,他的自行车被交警依法暂扣。在随后半个多小时的整治中,交警拦下了十多名闯红灯的“领冲者”。
记者发现,大部分人都知道闯红灯不对,但他们皆以“赶时间”“没看到红灯亮了”等为由,为自己辩解。被交警拦下后,一些人不以为然,缴了罚款匆匆离开;也有一些人很羞愧,向交警表示“下次不闯红灯了”。
○交警分析
“领冲者”往往成事故受害者
“‘领冲者’往往也成了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交警三分局一大队大队长杨蜀志说,据统计,目前在路口因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几乎都是“领冲者”。
今年2月28日下午2时15分,一名骑电动车的32岁男子骆某行至东风大桥路口时,与一辆白色捷达轿车发生碰撞,骆某的肋骨和右腿骨折。而据交警调查,骆某当时正是一名闯红灯的“领冲者”。因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损失均由自己承担。
○记者手记
必须树立规则意识
“别闯红灯!”在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就会对小朋友进行这样的教育。但是,非常遗憾,在“不闯红灯”这一点上,中国的教育是失败的——文中所说的所有闯红灯者都是成年人。他们甚至被交警批评、罚款后,才能明白小朋友都明白的道理。
对于“领冲者”来说,“赶时间”只是借口,有什么事情比安全更重要?而那些跟着走的人,则表现了人们心中规则意识的匮乏。我们必须要树立起规则意识,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人,是可怕的;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社会,是危险的。而俗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对规则意识的最好注脚。
(郭战 记者 周滔 韩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