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市消协相继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多家企业被点名;市消协表示今后将逐步实现全点名
●2007年1月,巴中市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售出的“康祥”牌冲施磷肥出现质量问题,经南江县消委会协调后,举报农户获得了45000元的赔款。
●2007年6月19日,6位川农大学生在雅安市雅惠多又好连锁超市东大街店购买了4袋“龙凤”牌粽子,后出现多人中毒,经消委协调,经营者赔偿了消费者所有损失,并被处以8000元罚款。
●2007年11月13日,乐山联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遭消费者举报,该公司售出的东风悦达起亚千里马轿车出现质量问题。经乐山市消协处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摘自省消委200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报告
每年“3·15”前后,省、市消保部门都会公布一份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报告。按照惯例,案例中所涉及的企业名称总会被隐去,换之以“某”代替。然而今年,省消委昨日公布的十件案例中有五家企业被点名。今年成都市消协在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时,也尽量不用“某”代替。
市消协秘书长高豫川表示,今后公布比较试验结果、发布消费维权案例时,如果不是特殊情况,都将公布真实名称,“让企业更加明白自己承担的责任”。
往年 “某字号”案例当道
历数成都市消协往年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发现,只要涉及企业名称,几乎全用“某”代替,或者根本不提。以2007年公布的2006年典型维权案例为例,十个案例都没出现相关企业、商家、品牌等的名字,而代之以“成都某保健品公司”、“某SP商”、“成都某旅行社”、“某宾馆”等。
市民游大姐说,看到案例中的“某某某”,就很想知道究竟是哪家企业,有一次还特意打电话问记者,“但记者也不知道是谁”。
“如果不点名,总给人隔靴搔痒的感觉。而且相关责任者因为缺乏社会监督,事发后依然我行我素。”张先生认为。
今年 多家企业被点名
然而,与往年不同,今年省消委提供的十个案例中,包括巴中市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雅惠多又好连锁超市、乐山联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德阳市吉峰农机公司、宜宾市天然气公司等5家企业都被点了名。市消协公布的典型维权案例中,也都尽量使用企业的真实姓名。如“成都市欢乐数码公司”、“西安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等。
高豫川告诉记者,以往出于共建和谐的考虑,在公布典型案例时,只是希望消费者能通过案例,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而隐去企业名称,也是希望企业能自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但后来发现这样做的效果并不好。
释疑 为啥有的点名有的没点?
高豫川表示,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责任”,消费责任分消费者责任、政府责任、企业责任。公布企业名字,目的还是希望能引起企业的重视,督促企业改进、提高服务、产品质量,加强自律,承担自己的那份责任。
同样是企业,为什么有的被点名有的没点名?高豫川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有少数案例涉及面比较广,从社会稳定出发才这样做,并不存在厚此薄彼。
“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今后还将逐步扩大‘实名制’的比例,如商品比较试验等,最迟每季度发布,最快每月就发布一次,且全部采用实名制。”高豫川说。
3·15当天
到体育中心进行消费投诉
3月15日,在成都体育中心,省工商、省消委以及物价、卫生等有关部门将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和咨询。(记者 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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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穗 案例点名已成惯例
在省外,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时曝光企业名称,已经成为增强地方消委工作能力的有效方式。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北京、广东、山西等地,在案例中曝光企业名称已成为惯例,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推崇。(记者 肖刚 汪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