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频道3月6日电 (记者刘海)近日,国家环保总局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马宁在“四川省环境警示教育大会暨青白江区环境警示教育日纪念碑揭幕仪式”中提出,环境警示教育必须明确对象,要面向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群体。。
马宁说,环境警示教育首先要高度警示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国作为一个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模式上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在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之间,政府处于强势地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警示教育的第一对象应该是各级政府领导人。其次,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全责。从近60年的发展实践来看,经济发展的成就是历届党委、政府辛勤工作的结果,但同时本辖区的污染问题也是历届党委、政府积累的结果。所以说,环境警示教育首先要对各级党委、政府进行高度的警示,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行自我教育。
马宁说,当前各级政府一方面受到经济发展的巨大挑战和压力,另一方面又受到人口、资源、环境的极大约束。虽然在2006年召开的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走同步、并举的道路,但事实上,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平衡方面时常陷入两难境地。西方发达国家某些社会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提出的要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让经济乃至社会零增长,这种极端的环保主义理论,在中国显然是行不通的。
马宁说,环境保护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成为一句空话。现在各级政府都有环保规划,但相当多的地区环保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都是脱节的。“十一五”期间国家规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 由“九五”期间的12项减为2项,这是根据我国现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论证提出来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质量问题。“九五”、“十五”两个五年计划规定的污染减排指标是指导性的,而“十一五”提出的两项指标是约束性的,必须完成。
马宁说,各级政府应从“两规一公开”进行统筹考虑。“第一规”就是考虑各种规划之间的联系,实事求是地拿出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不唱高调,力求做到统筹兼顾,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搞好环境保护;“第二规”就是根据阶段性的规划,提出阶段性的规范,也就是提出各类强制性准入标准;“一公开”就是把这些规划和规范向社会公众讲清楚,争取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马宁说,环境警示教育其次要警示企业。马宁说,企业是污染物的主要制造者。警示教育对企业管理者而言,就是要努力增强其法治意识。我国大多数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有少数甚至个别企业,不但违法排污而且主观故意,我们要通过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这一类案件警告违法者,违法排污是要受到严惩的。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一般而言,它重视内部经济性,并不太关心企业外部经济性,节能这项指标相对来说比较好完成,是因为节能能够使企业受益,减排要让企业增加投入,业主会感到是一种负担,所以要倡导一场技术革命,让企业在环境保护中受益。还要采取激励机制,对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要进行奖励。
马宁说,环境警示教育还要警示社会公众。现在报纸、电视、电台天天都在宣传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提倡使用环保产品,这是对的,但现阶段不是根本,根本的是要唤起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依法对那些违反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肇事者进行举报,这是当前公民警示教育的根本。共和国的部长,政府的省长、市长、区长可以坐车出行,老百姓也同样可以坐车出行,而不能强加限制,我们应该通过技术革命,提高准入标准来改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