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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办公厅于昨日下发了《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市、区(市)县、乡(镇)、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应急组织,对我市境内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进行应急处置。
实行首长负责制
预案适用于市政府认为需要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以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政府为主,实行区(市)县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据悉,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区(市)县、乡(镇)、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应急组织构成,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单位内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方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
根据规定,我市要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灾难预防控制体系。充分利用110、119、120、122和水陆交通GPS系统、煤矿瓦斯远程监测系统的信息和技术优势,建立覆盖面宽、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系统。要建立市、区(市)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协调指挥、预测预警、信息传输与处理、视频实时传输、会议和办公自动化,建立事故灾难信息综合数据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治理措施;建立事故灾难风险评价、评估体系,重点是毒物泄漏、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后果严重程度以及次生灾害的区域性综合评价、评估体系;同时要对重大危险源多、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控。
救援临阵脱逃要被罚
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要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灾难信息的,拒不执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均在被处罚行列中。(记者
裴睿 张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