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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通知)
川组通[2007]80号
关于做好2007年“天府英才”工程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天府英才”工程的意见》(川委办[2007]22号)精神,现就申报2007年“天府英才”工程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工作主题,始终盯住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任务和中心工作,加强各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四个跨越”、完成“四项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整合资源、各方联动的原则。“天府英才”工程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总体策划、牵头组织,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整合各方优势和资源,实现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多方配合。
(三)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以成长型、创新型、潜力型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对象,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最紧缺的人才领域、人才部位为切入点,集中资金办大事、办要事。依托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四)示范引导、注重效果的原则。坚持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资助相结合,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实行效果奖励,“撬动”用人单位的投入,充分发挥“天府英才”专项资金在人才开发中的“杠杆”作用,起到“点石成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资助重点
经研究,“天府英才”工程2007年共实施四大项目板块。具体资助项目及有关要求,见《“天府英才”工程2007年实施项目及申报细则》。
(一)四个跨越关键人才支撑项目。以聚集和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目标,紧紧围绕推进“四个跨越”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择优资助一批产业经济发展最关键、最急需的人才项目,促进优势产业及优势产业(产品)链发展,强化跨越发展中的人才支撑。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80-100万元,共计1000万元。
(二)富民安康紧缺人才援助项目。围绕富民安康工程的实施,以选派或引进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人才为目标,组织一批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农牧业实用技术人才,赴甘孜州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项目资助总金额200万元。
(三)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培养建设创新型四川迫切需要的一线科技领军人才为目标,围绕《四川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采取“项目+带头人+团队”的方式,集中资助10个创新团队(含5个科研团队和5个企业团队),从中造就一批具备冲击院士潜力的杰出科学家和一批推动企业、产业发展的杰出工程技术专家。资助金额共计500万元,每个团队资助50万元。
(四)突出贡献优秀人才激励项目。以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为目标,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按月发放补助,统筹城乡人才开发,推动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项目资助总金额200万元左右。
三、申报程序
“天府英才”工程2007年资助项目特别是“四个跨越关键人才支撑项目”,主要按行业、产业分类,每个大的项目一般由一个省直部门牵头策划并组织实施,相关的部门、地区、院校(所)、企业可根据项目内容直接向牵头部门咨询。
(一)项目申报。“四个跨越关键人才支撑项目”11个分项目,由各牵头单位按照项目实施基本原则特别是《申报细则》有关要求,抓紧填写《项目申请书》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详细方案和具体实施项目,可在深入调研、论证后,于明年1月底前补报。“富民安康紧缺人才援助项目”,由省教育厅、卫生厅、农业厅、畜牧食品局4部门分别申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统筹。“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由创新团队所在单位组织申报(1个单位限报1个)。“突出贡献优秀人才激励项目”及其他项目,由具体承办部门申报。
(二)审查立项。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根据项目实施基本原则审查确定后,分类向项目实施主要责任单位发出立项通知。
(三)项目实施。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各项目主要责任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统一进行评估、验收。
(四)资金拨付。项目批准立项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将资助资金划拨到项目实施主要责任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配套政策。凡立项实施的“四个跨越关键人才支撑项目”和“自主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各项目实施主要责任单位须组织、协调、落实不低于省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的配套资金,共同用于项目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根据自身实际和职能,研究制定今后5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或项目计划,确保“天府英才”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规范资金管理。“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项目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应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侵占、挪用,并接受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的检查、评估、考核。要始终坚持投资于人的理念,资助资金要紧紧围绕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激励等来使用,不能用于购买硬件设施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与资助项目无关的物品。
(三)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实施“天府英才”工程的工作措施、进展、效果,重点宣传“天府英才”工程资助人选的创新创业事迹,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天府英才”工程2007年实施项目及申报细则》及《项目申请书》,可从四川党政网省人才办网站(http://10.0.9.10)、互联网省人才办网站(www.sc.xinhuanet.com/topic/rc)上下载。项目申报时间截至12月14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28-86602759、86603015
电子邮箱:scrcb@163.com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天府英才”工程2007年实施项目及申报细则》
《项目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