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师傅老张驾驶的车子在A县因超重被处罚,刚进入B县境内,又因同一原因交了一份罚款……这种被行政执法部门重复执法的现象将被有效防止。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邢泸生昨天告诉记者,经过9个多月的努力,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驻川部门(机构)对其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和梳理工作已全面完成,清理结果即将向全社会公布。这是我省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首次亮出职权家底,列出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清单”。
邢泸生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要求,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去年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全省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驻川部门(机构)对其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梳理(简称“三项清理”)。目的是通过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摸清“职权家底”,理出“执法权力清单”和“执法责任清单”。
经过清理汇总,明确了执法主体——省属58个行政执法部门中,法定执法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机构)30个,中央驻川部门(机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有14个。
通过清理,理清了执法依据——省属80个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1986部,14个中央驻川部门(机构)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482部。
理出了“权力清单”——省属80个执法主体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5372项,其中,行政许可778项、追究法律责任3629项、行政强制147项、行政征收69项、行政确认106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裁决11项、其他行政行为618项,14个中央驻川部门(机构)具体行政执法职权997项。
据悉,在完成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驻川部门(机构)“三项清理”的基础上,目前各市(州)、县政府的“三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并被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同时向社会公布。届时,老百姓想知道行政执法部门有没有哪项执法权,其依据在哪里,只要对照清单一查,就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据了解,下一步各行政执法机关在界定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根据本机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设置,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明确各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形成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完)(记者 刘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