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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
成都这次“二次东调”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是搬迁工程,不是拆迁工程;是改造工程,不是开发工程;是亏本工程,不是赚钱工程;是自愿工程,不是强求工程;是惠民工程,不是损民工程。这些令人振奋的结论性字眼出自政府之口,让人耳目一新。此外,此次“东调”工程,还有许多和以往不同的亮点,比如在涉及1.8万户6万人搬迁的巨大难题时,政府相关部门信心十足,表示要把以往的“要我搬”变成现在的“我要搬”。
“要我搬”变成“我要搬”,语序变化一小步,文明前进一大步。不仅搬迁行为的主体不同,搬迁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要我搬”中的“我”是被动的,“我要搬”中的“我”是主动的。当然,被动变主动,搬迁难度和速度肯定大不相同,但这还必须具备足以吸引主动搬迁的条件。比如成都的“一次东调”,要动员数百亿的资产,90%以上亏损的166家企业搬迁到另外地方,是难以实现的事情,可由于成都市政府制定了足以吸引、提升企业并让企业看到搬活、搬大、搬强的前景,结果企业争先恐后地加入“东调”行列。“一次东调”就在“我要搬”的氛围下创造了奇迹。
这次“东调”,政府为让老百姓得到实惠,通过搬迁改造、以房换房、以旧换新、产权互换等方式,将不成套房改造为成套房,将危房改造为安全房,将条件差的旧房、老房改造为人居环境好的新住房等措施,都是成都城市改造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创新。更值得称道的是,在大规模改造前,就及时将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如搬迁地点、改造时间、安置标准、补偿办法等在媒体上详细公布,还宣布民主搬迁原则——即在征得85%以上住户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成熟一幢改造一幢,成熟一片改造一片。这些措施无论从惠民性、民主性、公开性等方面,都为“我要搬”创设了有利条件,也为“二次东调”开了个好头,更为城市文明、和谐的拆迁、建设、管理提供了一个好的样板。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但不等于万事无忧。毕竟,“二次东调”涉及6万多人的个人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拆迁、补偿、安置等涉及公民重大利益关系的工作难度现在是越来越大。难度大的核心是:你要我搬迁,就要满足我的条件,否则,不搬。所以拆迁双方往往产生矛盾,搬迁甚至恶化为强拆。而现在立足于“我要搬迁”,除在搬迁条件上需要尽量考虑和满足大多数人的要求,还要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老百姓有合适的利益诉求渠道,有合理的互动平台,有方便的公众监督。我们相信,做到了这些,6万多人就一定能高高兴兴地搬迁。
(作者系成都媒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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