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明两年农村低保的核心任务是加快扩大低保享受面,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省需要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达355.23万人。
全省355万人需纳入低保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85.78万人,累计月人均补助21.2元,较好地解决了全省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我省农村人口众多,现有的农村低保覆盖率只占全省农业人口数的2.79%,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贫困家庭未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需要纳入低保的人数达355.23万人(包括原来的185.78万人)。其中,成都市农村低保对象为15万人。根据要求,各地低保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即每人693元/年,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等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起草办法提供政策依据
目前,全省各地已经出台了农村低保文件。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放在制度建设上,按照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决定,省法制办和省民政厅负责起草的《四川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有望今年出台。据介绍,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对地方民政部门征求意见,8月10日前地方民政部门将反馈意见,民政厅再和有关部门协商修改。该办法将给民政部门开展低保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对于生活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灾、因病造成短时期内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级政府还要通过灾民救济、临时救助和社会扶助、邻里互助等措施来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与此同时,各民政部门还将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摸清保障情况,建立农村低保基础数据库,实现网络化管理。
“重点保障家庭”优先考虑
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指出,结合农村实际,按照家庭中是否缺乏劳动力这个标准,将农村困难家庭分为“重点保障家庭”和“一般保障家庭”两大类进行保障和管理。“重点保障家庭”,即:因疾病、残疾、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一般保障家庭”,即能通过劳动生产提高收入,脱离贫困的家庭。对“重点保障家庭”要首先实现应保尽保,并在保障标准上予以倾斜,这也是农村低保制度的基本立足点。对“一般保障家庭”,侧重通过扶贫开发、扶持生产,提高他们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金融机构代发低保资金
为了保障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目前我省民政部门正在努力推行社会化发放,为低保对象建立家庭账户,通过银行、信用社、邮局等金融服务机构,直接、及时地将低保金发放到户,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不过,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金融机构在农村并非全面覆盖,目前也只是在有条件的地方按月代发。条件不具备的地方,仍是各乡镇、村(居)委会在每季度初发放。 (完)赵汝鹏记者舒张惠实习生邱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