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第一位,确保灾区每一名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同时,加大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力度。
7月2日以来,我省出现入汛后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区域性暴雨,引发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害发生后,全省广大军民奋力抗灾自救,抗洪救灾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胜利。目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社会稳定。但我省抗洪救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因灾绝收缺粮的群众给予必需的生活救助,对房屋倒塌的群众要妥善解决临时住处;要搞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后疾病流行。要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及时派出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群众扶苗洗苗、抓紧改种补种作物,及时安排晚秋生产;加强对农民稳粮增收的培训指导,及时对生猪等畜禽进行补栏;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积极引导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广开增收门路,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修复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抓紧抢修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重大水毁工程;加强对病险水库的整治;加快实施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确保无房群众尽快搬入新居。
通知要求,要密切监测天气、雨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洪涝和地质灾害测报,及早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要修订和完善各类防灾救灾预案,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队伍、资金和物资准备,确保灾害再次发生后能快速反应、从容应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抗洪救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抗洪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把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头。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打好抗洪救灾总体战。各级干部要把抗洪救灾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深入灾区帮助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贻误处置时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完)(记者 宋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