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抓好当前生猪生产工作的通知》,引导养殖户扩大生猪生产,及时出栏、补栏,以确保市场供应和2007年农民增收目标顺利完成。
成都市将加大对母猪养殖的扶持力度,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在2007年6月至12月30日期间新增的种母猪,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每头100元和25元的补贴,并对每头母猪的保险费分别按25元和6元予以补助;同时鼓励投资兴办生猪养殖基地,对2007年投资新建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市级财政按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助。(完)(记者陈筱丽实习生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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