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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针对近期全国部分城市猪肉价格再次出现波动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第三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检查保证猪肉市场供应,摸清猪肉供需存在的问题。目前,成都市工商局已与菜市场签订了“猪肉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市民发现未明示猪肉产地来源、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及价格的菜市场,应立即举报。
猪肉经营者应挂信息公示牌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结合近期各地猪肉市场监管情况,再次修订并明确监管措施。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凡市场上发现销售其他渠道的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的,要立即退市或强制退出;同时,猪肉经营者应当在公示牌中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相关信息;最后,辖区工商部门须落实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市场开办者不仅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责任书,对经营者加强管理和教育,同时还须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质量保证书。
未标进货时间市民可举报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人士对此称,目前该局已制定了“猪肉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各辖区工商部门与各菜市场、农贸市场等猪肉销售市场签订协议,非法屠宰的生猪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工商部门昨日提醒市民,对于未明示猪肉产地来源、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及价格的菜市场,应立即举报。四川省工商局市场处人士则表示,对于猪肉监管全省工商系统均制定了应急预案,一旦遇到重大情况立即上报省工商局,最终由省局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完)(记者石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