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办理指南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其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原单位应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中心托管专户。
一、申请办理托管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见背页样本);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应在三日内持中心审核意见书及相关资料到转出银行办理托管。
三、单位在转出银行办理托管应提供的资料
1、中心审核意见书;
2、单位填制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并将托管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第四联正面。
四、单位办理完毕托管手续,转出银行盖章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第五联原件应返还单位,由单位交给职工本人,作为职工支取凭证。
五、办理流程
单位向中心提交托管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
→中心审核通过→单位持中心审核意见书、填制完成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和转账支票到转出银行办理→银行办理托管转账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第五联返给单位,由单位交给职工本人。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提示:
1、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 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2、单位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方可办理;
3、职工个人须妥善保管《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表9)第五联。
▲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为准。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86279399
86279276
所属管理部咨询电话:
新都区管理部83011255 温江区管理部82728061 青白江区管理部833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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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管理部82373781 邛崃市管理部88764330
样本:
职工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职工赵一等3名职工,因于2005年12月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手续,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鉴章)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托管职工清单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205*********
|
序号 |
姓名 |
个人公积金账号 |
缴止时间 |
原
因 |
|
1 |
赵一 |
1000251 |
2005年11月 |
解除劳动关系 |
|
2 |
钱二 |
1000132 |
2005年11月 |
解除劳动关系 |
|
3 |
孙三 |
1000042 |
2004年10月 |
解除劳动关系 |
注意:单位申请时应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本申请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