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氏蜜蜂园)生产的“特种花粉”(又名“虞美人花粉”)可能含有“吗啡、可待因”等兴奋剂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消费者关注和相关执法部门重视。在国家对“特种花粉”能否含兴奋剂规定并不明确的情况下,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呼吁国家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弄清真相,并出台规定加以规范。
汪氏:我们严格执行了国家标准
“这位成都消费者为什么要到北京去作检测?”“为什么不先找汪氏蜜蜂园?”“我们至今没见过这位消费者,也不知道她的身份。”汪氏蜜蜂园相关负责人昨日提出质疑,认为这位消费者不排除是同行竞争对手有意打压而安排的可能。
汪氏蜜蜂园相关负责人表示,“特种花粉”及更名后的“虞美人花粉”,都是严格按国家相关蜂花粉标准进行采购、除杂、灭菌的,生产过程确保纯天然营养成分,未任何添加物质。汪氏方分析认为,这位消费者自称胃痛、腹泻等,是一种过敏反应。
之所以要暂时下柜,汪氏方称,此事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问题,暂停销售是为查明原因,对消费者负责。此事发生后,如国家相关部门不明文禁止销售“虞美人花粉”,他们将恢复销售。
“不存在同行打压的事实。”昨日,消费者方代理律师范律师说,这位消费者是汪氏蜜蜂园的老顾客,现在手里还有汪氏的产品和收据。该消费者也到门市上找过销售方,但对方说“产品没问题”。选择到北京检测,是因为川内检测机构检测不出来,北京也只有少数几家能检测出。范律师说,他正积极收集证据,近期提起诉讼。
成都工商: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
昨日看到本报报道后,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谢奇才紧急召集处室相关人士和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专家商议解决办法。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专家朱明星现场分析认为,消费者方提供的检测结论只能说明送检样品中含有“吗啡、可待因”。汪氏“特种花粉”其他批次产品是否含有,其他厂家的同类花粉是否含有,需进一步抽检才能得出结论。即便最终结论是含有,也存在人为添加和花粉自然含有两种可能。人为添加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是花粉自然含有,这方面国家并无明确规定,“这是一个空白”。
谢奇才处长表示,在国家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工商执法部门无法要求商家撤柜或给予处罚。谢奇才呼吁国家相关部门积极介入,进行抽样调查、实验,弄清事实真相,出台规定对此加以规范。
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前研究员、总工程师袁教授则表示,尽管虞美人与罂粟同科,却是两回事,根据他多年的研究,“虞美人花粉”本身不含“吗啡、可待因”。但如果的确存在,这将是一个严重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规定加以规范。(完)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