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底,成都超过36万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了社保
红牌楼街道长城社区的徐家蓉以前靠种地为生,全家人每年靠卖菜和打零工只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除去种地和生活开支,每年几乎没有余钱,更不用说存钱养老了;他们的住房也是普通的农家房。土地被征用后,徐家蓉得到了两套房子及几万元的经济补偿,每个月还能领到300元的养老金。
失地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住楼房、享受各项社保待遇,失地不失利。2004年4月1日和7月1日,成都市先后实施了《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将1991年至今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范畴;由征地部门或本人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用后,就可享受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失地农民与城镇职工
享受同等社会保障
农民土地一旦被征用,起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随之消失,为保证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下降,解决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彻底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成都建立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此项制度规定:凡2004年1月1日以后,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进行非农人口户籍登记的人员,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日起,改过去就业安置和货币安置为征地部门一次性为其强制性参加社会保险,并按不同年龄段分类办理。凡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进行非农人口户籍登记的人员,本着自愿退费进保的原则,按不同年龄段分类办理社会保险。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成都的失地农民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与城镇职工享受了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过去有土地没保障,生病根本不敢住院,现在好了,生病住院有保障了。”日前记者在温江区社保局采访时,一位姓李的失地农民说,今年5月他生病住院花了9000多元,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报销了7000多元。据介绍,成都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起了规范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彻底改变了过去征地的安置办法,将传统的货币化安置改变为社会保险安置,使农民失地得到同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医疗报销
总费用过9000万元
1991~2003年,成都因国家建设用地安置农转非人员时,基本上采取一次性发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办法进行安置。因为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相对较低,在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当他们把所得到的补偿安置费用消耗殆尽时,维持今后的生存、生活便成为一大难题。因此,成都在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时,也将1991~2003年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成都市在开展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中,采取了政府给补贴的办法,对失地农民参保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以缓解失地农民参保缴费的压力和确保养老金的足额支付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因为实际遇到的问题,成都市已考虑从新增财力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补贴。
据介绍,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工作启动实施以来,进展顺利。截至2006年12月,全市共为27.34万名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有13.06万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住院医疗费报销金额达8700万元;共为8.97万名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有3.75万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住院医疗报销金额达1093万元。(完)记者 姚长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