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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从下月开始,我省将启动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于明年6月底结束。据称,为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我省已首批选择了长虹、攀钢、东电等30户大中型企业开展“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评聘试点工作。为此,省委组织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日前发出了《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试点地区及有关部门抓紧成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内部选聘
与公开选聘结合
据透露,有关方面决定在工业基础较好的成都、绵阳等地区,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开展选聘“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试点。据悉,“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选聘,将实行企业内部选聘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评聘使用管理办法由企业负责研究制定,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制,定期考核、动态管理。“首席技师”、“特聘技师”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聘期结束后,企业对其实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与选聘。
专项资金
一次性补助1万元
为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省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设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培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已被试点企业聘用的“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提高培训,以及开展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的费用。资金数额为每人一次性补助1万元,由“首席技师”、“特聘技师”所在的试点企业掌握使用,并由其给予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省“首席技师”、“特聘技师”培养专项资金每年核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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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相关待遇
《指导意见》强调:试点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被聘用“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的岗位津贴,提高他们的工作和福利;要积极大胆地使用好“首席技师”和“特聘技师”,为“首席技师”、“特聘技师”参与技能创新和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以及创新创业等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技术攻关、传授技艺、传播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以“首席技师”为核心,组建高技能团队,并赋予“首席技师”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组织进行技术革新、成果转化时,所在企业要给予经费和其他方面的支持。(完)(记者
陈兆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