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机关对办理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手续的,一律核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执照启用后,5月31日以前核发的旧版营业执照依然有效。
与旧照相比,新版执照的正副本均印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字样,载明登记事项及执照事项。对于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新版《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还将打印,“合伙期限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的字样。工商提醒:当原有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应当先申请变更登记,经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后,再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完)记者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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