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脱离了高级趣味的草根,看史书我酷爱野史,听音乐我对一个街头流浪歌手或者酒吧歌手夹杂身世之慨的吟唱之偏爱,胜过劳什子的任何一位葛莱美天后。关注一个城市,我更看重来自这个城市或曾经寄居过这座城市的小人物的记忆和印象,我固执地认为,这样的民间私人版本更符合我这样的草根胃口。
关于成都的官方版本,“扬一益二”,那是遥远的唐朝的官方版本,最近的,则是国家“最佳旅游城市”这顶桂冠。媒体版本则有“第四城”和“红粉之城”之争;而文学版本的成都,从“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成古今”“花重锦官城”等分行体,千年而下到而今的网络文学时代《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成都粉子》……究竟是文学诗化了成都还是亵渎了成都的是非公案姑且不论,至少,常识告诉我,这样的版本离我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成都世俗生活相去甚远,远不如我身边或熟悉或陌生的朋友告诉我的成都印象之可亲可喜。
关于成都的私人版本之一,事主是我的一位西安朋友,时间是三年前的春天,其时他刚从西安一场铺天盖地的沙尘暴中出差到成都,由于有沙尘暴为背景,这趟出差更有了奔逃的意味。在天高云淡惠风和畅的成都盘桓数天之后,这位仁兄做了一个毅然决然欣欣然的决定,在成都火速买房一套,娃儿加娃儿他妈悉数迁来。如今,此公经常在锦江边喝茶斗地主的时候电我“三缺一,速来”,至于厮混了多年的西安,则成了每次填履历表上籍贯一栏空洞而抽象的两个字。
有关成都的私人版本之二是前不久才认识的一位青岛美女,该美女系青岛“土著”,在川音求学四年之后被父母死活拽回了青岛,在青岛一学校教娃娃们弹钢琴一年多时间之后,日前悄然潜回成都的该美女在锦里某酒吧迷离的灯光下像个教徒一样坚定地说:俺要回成都了,这次,打死也不回去了!伊的理由之一是夜晚10点之后的青岛,竟然让她找不到一家自己想要去的酒吧。不是要求偏高,而是可供选择的对象太少(有同样感慨的还有来自首善之都北京的朋友)。
私人版本太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对汗牛充栋的私人版本进行提炼,最广谱也是出自最多人之口的,是“舒服”两个字,想想也是,美食、美景、美女,宽松随意的世俗生活态度,想不“舒服”恐怕也比较困难。如果非得像“荒岛提问”那样要求被提问者用两个字概括成都,不得不承认,只有”舒服“两个字最靠谱。或许,这也印证了为什么每年数万套成都住宅被外地人买走。
再罗嗦两句,有关成都的私人版本中,我个人觉得最好玩的是一个博客上的两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她)去成都吧,如果你恨一个人,送他(她)去成都吧!看过《北京人在纽约》的人想必记得这句话的出处。纽约和成都,就在不经意间,至少被我们中不知名的某个人,画上了等号。(完)(李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