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鱿鱼的员工私自拿走公司重要客户资料,并要挟老板支付12万的“赎金”,在川、粤、鄂等地逃亡两个月后,嫌疑人周某被警方从武汉押解回蓉。昨日,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退还全部赃款。
被炒鱿鱼 员工拿走重要资料
今年3月,周某所在的化妆品公司开始裁员,36岁的老员工周某也被列入了“黑名单”。由于平时表现很差,业绩也不突出,3月27日,公司领导找到周某进行谈话,并正式辞退了他。“我为公司打拼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周某试图说服公司领导,却丝毫无用。临走时,他将手上掌握的公司重要客户的联系资料及部分客户进货单资料统统带走。
补偿未果 员工勒索公司12万
事后,周某再次找到领导,希望公司能够给自己一定补偿,但未能如他所愿。满腹怒气的周某转身离开了公司,而此刻,在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何不借自己手上的重要资料,狠狠地敲公司一把!
因涉及该公司商业秘密,周某手中的资料仅此一份,对公司十分重要。经过一番思考,周某拨通了公司经理吴某的电话,要吴某拿12万元赎回,如果公司不答应,他将利用手上的资料扰乱公司的销售市场。迫于周某的威胁,吴某答应给周某6万元,并约定于4月6日上午在大石西路进行交易。
警方出击 火车站抓住犯嫌
随后,被敲诈的吴某悄悄向警方报警。交易当天上午11时许,吴某携带了6万元现金,来到与周某约定的地点。眼见厚厚一叠钞票,周某爽快将手中的资料退还给了吴某,并写下保证书。然而,正当民警准备出击时,警觉的周某快速携款逃离了现场。
之后,警方将周某列为了网上追捕对象。时隔两月后,周某出现在湖北武昌火车站,当地铁路公安迅速出击,将“蒸发”两月的周某抓获,并移交给青羊警方。至此,这起高达数万元的员工敲诈公司案告破。
法院审理 员工勒索被判刑
法庭上,身穿红色T恤的周某光着头。“我对法律精通得很!”嚣张的他辩称,自己拿走资料的初衷不是为了敲诈,只是报复泄愤。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公司裁员,员工心情肯定不会好,而员工反过来勒索公司,其行为则更为恶劣。”承办此案的检查官表示,企业和员工应该从案件中吸取教训。首先,公司应具有完备的管理制度,辞退员工也必须遵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员工合理的补偿。其次,对于员工来说,应该合法维权,别因小事酿成大错。(完)赵杨胡婧记者周燃实习生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