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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 何 勇
编者按:2005年9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办法。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现将何勇书记的讲话摘要刊发,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并结合实际进行贯彻。
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这次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深入了解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办法,为起草好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做准备。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把企业反腐倡廉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当中去,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集中地显现出来。一些企业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经济效益低下,职工生活困难;一些企业在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严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有的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甚至贪污受贿,违法乱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分布将更加合理,整体素质将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将占支配地位。如果国有企业搞不好甚至垮掉,那我们就会丧失执政兴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主义的本色。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是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要通过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国有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当前,制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指导思想不端正、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通过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从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国有企业4000多万职工是工人阶级最主要的生力军。在国有企业内,党群、干群关系体现得最直接、最密切。在深化企业改革、进行企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和整个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围绕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处理好推进企业改革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保证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管理的关系,严格落实有关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不断密切国有企业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进而为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有利环境。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深入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有重要影响。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和领导人员直接面对职工群众,他们的思想作风、工作状态往往代表着党的形象。职工群众往往是从他们身上对整个党风作出判断。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好了,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从这些年查处的案件看,国有企业发生的腐败现象和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相互利用、共同作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就必须坚持把国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全党工作的大局中,作出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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