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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报 郑元盛郑泽生受贿卖官被查处(1997.03.26)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16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报 郑元盛郑泽生受贿卖官被查处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近日就江西省广丰县原县委书记郑元盛、山西省汾西县原县委书记郑泽生等人受贿卖官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惩卖官鬻爵者,坚决杜绝买官卖官歪风。

    通报指出,江西省广丰县原县委书记郑元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受贿卖官,共收受贿赂计人民币十三万余元。一九九二年以来,郑元盛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贿赂,给他人以转干、提职,并从受贿给官发展到公开卖官。一九九四年四月,郑对广丰县十都乡乡长吴杰光透露,要他在十都乡书记、乡长『一肩挑』,然后又暗示下面对吴有反映等,吴杰光立即送给郑元盛三点五万元。后来吴当上了书记兼乡长。经江西省纪委批准,上饶地委决定,开除郑元盛党籍。最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郑元盛有期徒刑十三年。

    山西省汾西县原县委书记郑泽生等六名县级干部在提拔任用曾犯有贪污罪的乡镇企业局原局长孟永明时,大肆受贿,分别受到严肃处理。一九九四年以来,郑泽生多次收受孟永明的贿赂。根据孟的意愿,一九九五年八月,郑泽生等人决定任命孟永明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上述安排引起汾西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由于地区检察院的反对未能得逞。后又改任孟为县计划委员会主任,为此推磨式地调整了三个部门领导人的职务。郑泽生因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山西省委、省纪委决定开除其党籍;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文贤,原县委副书记王亚平、王文平,原县委常委、副县长乔成喜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原副县长梁集慧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通报指出,郑元盛、郑泽生等人受贿卖官的丑恶行径,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违反了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干扰和削弱了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造成了十分恶劣的政治影响。对这两起案件的严肃处理,显示了我们党维护自身肌体纯洁和健康的坚强决心,表明了我们党绝不容忍买官卖官这一腐败现象存在的坚定立场。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郑元盛、郑泽生卖官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惩治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关。要严肃查处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跑官要官、甚至买官卖官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买官卖官的,坚决绳之以纪,绝不姑息。

    (1997年3月26日《人民日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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