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四川频道 :::
新华网廉政频道    中国政府网
反腐论坛 进入»
用户: 新手注册
密码:
· 治理商业贿赂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 坚持“五个结合”构建国企惩防腐败体系
· 腐败概念的泛化和界定
·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促进惩防体系建设
领导论述 更多»
· 中央纪委副书记谈廉政文化建设
· 新华社纪检组长李洪峰:增强"意识" 牢记"务必"
· 吴官正: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 何勇:狠抓贯彻落实 全面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 监察部部长李至伦:领导干部如何管住自己
纪委通报 更多»
· 中纪委中组部通报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件
· 山西省委通报三典型案件
·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罢免省人大代表职务
· 湖南法院系统包括原省高院院长在内的150多人去年被立案查处
· 肇庆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耀华等参赌受严查
·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有关涉案人员的党纪政纪处理情况(2000.10.08)
监察知识 更多»
· 综合:纪检监察知识问答
· 什么是行政监察?
· 行政监察有哪些特征?
· 行政监察的对象是什么?
· 行政监察的基本原则
· 什么是行政监察的管辖?
· 《行政监察法》规定的处分形式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纪委 监察厅
  | 新闻 | 论坛 | 高校 | 美食 | 旅游 | 娱乐 | 房产 | 汽车 | 网谈 | 图片 | 网群 | 信息 | 网址 | 龙门阵 >>
   您所在的位置:新华网四川频道首页 > 廉政频道 > 正文
原贵州公安厅长受巨贿被逮捕中纪委监察部通报(1994.10.13)
http://www.sc.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16日    来源:人民日报
 

    北京10月12日讯 记者陈维伟今天从中央纪委获悉: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因收受巨额贿赂,最近分别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并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郭政民为反面教员,认真吸取教训。

    据了解,现年52岁的郭政民自1985年7月起任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厅长、厅党委书记,贵州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中共贵州省委委员。

    1992年10月至1993年5月,郭政民先后3次收受不法外商金凯利给的人民币17万元,分别以其本人和亲属的名字存入银行15万元,另2万元作了其他开支。在此期间,郭政民为金凯利的妻子和朋友办理了《前往港澳通行证》,并将金凯利吸收为公安厅的侦查员,定职为副处级,办理了“工作证”。案发后,为逃避组织追查,郭政民策划并指使他人作伪证,转移资金。

    最近,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这起重大受贿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已分别作出决定,开除郭政民的党籍、撤销其公安厅厅长职务。

    中纪委、监察部《通报》指出,郭政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安厅厅长,本应模范地遵守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而他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违法犯罪,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一是执法犯法,严重败坏专政机关的声誉。二是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党的干部政策。郭政民为谋一己之私利,图赃款,居然把专政机关的干部职位拱手卖给不法外商,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而且危险的。

    《通报》强调指出,郭政民受贿案再次告诫我们: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郭政民为反面教员,认真吸取教训。(完)

 
编辑:墨痕  页面功能 ; 【字体:  】 【打印】 【关闭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028-86149424 86122706 版权与免责声明
 法律顾问: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晓钟 谢磊 蒋大海 电话:85138499 13198508351
制作单位:新华社四川分社网络中心 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