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近日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体温超过38℃并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在就诊时,医生都要询问其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过,并进行有关医学检查。
根据《通知》,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体温超过38℃伴有呼吸道症状)时,应询问其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情况、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等;对有病禽接触史的发热呼吸道病人,应及时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诊,并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可能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同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能采购和销售死鸡、死鸭以及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禽肉;在禽肉加工和餐饮环节,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禽肉也要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才供应。据悉,省卫生厅已组建督查组,从下周开始对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检查。 (完)(记者王眉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