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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向性骚扰说不!中国妇女中心公益广告
昨天是明确禁止性骚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第一天。四川省妇联法律顾问,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江敏律师值守热线接受咨询,为女性朋友们出主意,教她们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昨日,女性读者反映的“性骚扰”除热线接线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电话骚扰外,还主要集中在公交车及深夜路遇陌生男子等场合。“对于不能及时固定证据的性骚扰,女性最好是直接大声喝止,或者在上下班时结伴而行,可以相互证明。”
女接线员
难道我们只有挂电话的权利?
“每次夜班我们常常接到不明男性打来的性骚扰电话!”昨日,一位电信公司接线员打进本报法律咨询热线,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惩治”打性骚扰电话的无聊男子。记者调查发现,各电信公司接线员以及其他类似客户服务热线接线员已经成为被性骚扰的“重灾区”。
中国移动公司一位姓李的接线员反映,她每次值大夜班(深夜1时后)时,都会有无聊男子打电话进来,说些淫言秽语,“这样的电话频率很高”。
记者随后拨打了一些热线咨询电话或大型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进行询问,接线员均有与李女士相同的反映。“难道我们只有挂电话的权利?”大多数接线员向记者表示,希望采取法律手段制止这种行为。
律师说法
“这是一种典型的性骚扰。”江敏律师建议,根据新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只要对骚扰电话进行录音,通过电话号码确定骚扰者的身份,就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到法院打官司。“关键是保留证据。”
勇敢小尤
男友有男友 我要告他性骚扰
昨日,成都一年轻女子小尤(化名)专门向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翔咨询,考虑起诉男友性骚扰。小尤称,她的同居男友和一男子过往甚密。她认为,男友这种行径是欺骗她的感情和身体,构成性骚扰。她希望通过“禁止性骚扰”规定起诉男友。
小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她的男友小兵(化名)和一名男子在一起已半年了,但小兵说他和那名男子在一起只为金钱,但二人却无法分开。小尤说,她认为小兵在感情上欺骗她,因为被骗她才会和小兵同居,小兵已对她构成性骚扰。小尤表示,她已经向李翔咨询了相关法律事宜,她决定过两天搜集证据后就向法院起诉,告小兵性骚扰,不管官司能不能打赢,她要讨个说法。
律师说法
李翔称,小尤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两人是恋爱关系。小兵是否构成欺骗,是否构成性骚扰很难认定。此外,由于两人是自愿恋爱,在取证上也存在一定困难。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不一定能确认小兵对小尤性骚扰。
重庆教师
现在他违法了 我打算报案
重庆市巴南区一小学教师提交19条暧昧短信状告校长胡立(化名,骚扰案被告)对其实施长达5年的性骚扰,该案已于近日开庭审理(本报11月19日曾作报道)。昨日,重庆状告校长“性骚扰”的小学老师程静表示,根据昨起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她将考虑提请公安机关对校长给予行政处罚。
昨日,程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新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赋予了妇女可提请公安机关对“性骚扰”者给予行政处罚的权利,她将考虑据此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程静告诉记者,由于以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她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是向教育部门进行了投诉。虽然有关部门调查后将胡立调离校长职位,但依然留在教育系统。程静说,她认为胡立应得到更严厉的处罚,因为“这样的人不配留在教育队伍中!”
律师说法
该案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维华认为,虽然该案发生在新法实施前,但现在新法已经正式实施,法院就应该按照生效的法律进行判决,在这里并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完
记者/杨在文 赵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