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一个冬日,5名青年在内江东兴区一林场僻静处蒙面持刀抢劫。案发不久,警方抓获4人,并判刑入狱,但有1人漏网。漏网者先后潜逃到广西南宁和浙江温州打工,然后结婚、生子,过着美满的日子。13年后,在亲人的规劝下,漏网者王良回内江投案自首。
1992年12月22日,王良在王伟的邀约下,伙同王显章、徐强、熊朝录等人窜至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林场,用围巾蒙面,手持长刀、钢管等抢劫路人吴孝德的财物。行劫时,因吴极力反抗,高声呼叫,王良等人抢劫未能得逞。案发后,王伟等4人被抓获,而王良一直潜逃。1993年11月,东兴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4人二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发后,20岁的王良向同学借了200元逃往广西,在广西南宁市郊一家小厂里打工糊口,几乎不与外界交往。1996年,王良又来到温州打工。王良很努力,从不惹事,老板和工友都认为他是个好小伙子。在温州打工期间,一位姑娘相中了王良,不久,两人结婚。1998年,他们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王良完全忘了自己是个逃犯。
王良逃到温州后,才偶尔同四川的家人通电话。2004年年底,王良打电话回家时,两位老人劝说儿子回来投案自首。王良内心很矛盾,但想到入狱后,妻儿无人照看,王良犹豫了。2005年6月,双亲再次苦苦相劝。这次,王良想通了,决定回川自首,他把自己的过去和现在的想法告诉了妻子。妻子非常支持王良的决定。
2005年7月4日上午,在姐夫的陪同下,王良到内江市东兴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日前,内江市东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王良犯抢劫罪罪名成立,但王良系未遂犯,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主动投案自首,在作案后也没再违法违纪,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完)(赵春来记者高冰洁实习生谢小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