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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记者王勉 冯丽 周俏春
记者日前在山西、广西、江西、四川等省区调查发现,由于长期以来教材教辅被垄断发行,“潜规则”导致一些地方折扣回扣暴利惊人,使得原本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起眼的诸如新华书店之类的出版发行单位越来越成为腐败“扎堆区”。一批批官员前赴后继落马。出版发行“水”有多深?是谁造就了这个腐败链?我国部分省区市审计部门日前撬开了“冰山一角”。
四巨贪:出版发行界腐败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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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是人们购买图书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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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一:高生荣,山西临县新华书店原经理。
贪污公款700多万元。2005年初,高生荣因犯非法经营、单位行贿、贪污罪等多项罪名,被吕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地处吕梁山区的山西临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检察机关指控:高生荣在任临县新华书店经理期间,通过书店结算员或直接向临县各乡镇学校收取货款3835万多元,除2020多万元交回财务进帐外,其余资金采取帐外经营、销售收入不进帐等手段,将1100余万元胡支乱花,近720万元占为己有。
1998年至2001年间,临县新华书店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生荣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太原、上海等图书批发市场购买中小学单元测试卷、课课通、节节练等非法出版物,共购进教学辅导书码洋420余万元,销售给临县各学校牟取暴利。为推销非法出版物,他还分别向临县94个基层教委、中学等单位行贿160余万元。
巨贪二:侯福康,曾任贵州省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中心主任,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
贪污受贿470余万元。去年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贪污罪判处侯福康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初,侯福康时任贵州教育出版社下属的华兴文教书店经理。在此期间,贵州教育出版社副总编王伟力(另案处理)将《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大全》一书交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贵州人民出版社还与华兴文教书店签订了包销该书10万册的合同。
为牟取私利,1994年5月,王伟力指使侯福康非法加印该书11万册。侯福康采取隐瞒实际销售数额和部分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将所收书款提现或转入其他账户提现,侵吞公款146万余元。其中侯福康分得赃款58万余元,王伟力分得赃款87万余元。
2000年至2002年,侯福康时任贵州省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中心主任。他利用新华书店对教材的统一征订和发行权,将外地出版社的印刷业务拉到贵州来印刷,并对印刷厂提出具体的、不断更换比例的“印刷业务费”和“宣传推广费”。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他向贵州某印刷厂及北京某出版社“收取”这两种费用达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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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价越来越高,不少学生把书店当作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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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三:刘彻,曾任湖南省新华书店财务部经理兼审计科科长。贪污千万元炒股,几乎血本无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74万元。去年初,刘彻被判处死刑。
1993年8月至1998年6月,刘彻在担任湖南省新华书店财务部经理兼审计科科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成本平账的手段,将1235万元公款直接转到其私人股票账户上,用于弥补个人炒股亏空。案发后,仅追回60余万元。
巨贪四:伍达仁,曾任广西来宾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柳州地区新华书店总经理。
因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去年底,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2月,时任柳州地区新华书店总经理的伍达仁接受柳州地区新华书店发运站站长黄雄军代表发运站送的1万元。事后,黄雄军经伍达仁签字同意,以宣传广告费的名义报销入账。
2000年9月,伍达仁因公到美国考察之前,两次向柳州地区新华书店发运站借出公款8万元作为出国考察费用。回来后,伍达仁通过虚开劳务费等手段冲销所借的8万元。
1998年至2002年间,在每年召开全地区新华书店经理年终总结会议时,伍达仁召集书店领导研究决定,将从原来宾县新华书店、融水县新华书店提取的应上缴柳州地区新华书店的管理费等费用共计55.1万元分给与会人员。伍达仁分得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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