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人才市场昨(18)日公布,200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成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已经明确,毕业生可参考此办法入户成都。
办理程序
1、属国家计划内统招、毕业时由学校开具“报到证”的毕业生:
凭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才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分别经用人单位、市人才中心、市大中专就业指导办盖章→将表返回学校→学校开具“报到证”→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2、属国家计划内、学校不出具“报到证”的毕业生:
到市人才中心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再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3、属国家计划外统招的,应先将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再按程序办理。
办理条件
1、必须已落实工作单位,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外商驻蓉机构等非国有企业;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其它符合成都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单位。
2、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即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教育、普通高校、民办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颁发的大学专科、本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专科、本科;国家认可的具有国民教育资格的院校专科、本科。
如有需要,可到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人才大厦四楼保障代理部咨询。或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了解详情。
(完)记者陈筱丽实习生张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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