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其他住户先垫付电费再追偿索赔
因为一住户不愿交电费,同一单元的其他住户从昨日起便过上了无电的日子。昨日,青羊东一路68号大院9幢2单元的几名住户打进本报热线反映。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单元,楼道口墙上张贴着青羊供电局发出的停电通知书。
“我们单元停电了,冰箱里的菜都坏了……”2楼住户告诉记者,他们只好将需要冷冻的食品送到亲戚家中。“我家孙子没法写作业,我只得去买了些蜡烛……”7楼的婆婆更是着急。住户们告诉记者,停电后,电灯、空调、风扇、冰箱、饮水机都不能用了。
据介绍,2单元一共有21户人,其中11户人安装了一户一表,其余10户人共用一个总表,每月由各家轮流收费。今年1月,5楼一住户认为自家120多元的电费太高,便以该月电费有问题为由拒绝交费。2月份该住户仍以1月份的电费未搞清楚为由不交电费。虽然其余9家住户都交清了各自的电费,并统一送到青羊供电局,供电局仍以电费额不足为由拒绝收费。到后来,整个单元停电,还欠下一笔滞纳金。
由于无法联系上该住户,记者与十二桥社区取得联系。社区沈主任告诉记者,社区曾上门调查了解过此事,该住户家中电表上显示的度数的确与收费单上度数相符,社区也曾把该单元的10家住户召集到一起协调此事,但该住户仍拒绝交费。
对此,供电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该单元用户已几月未交电费,便根据相关法规对该单元停止供电。工作人员称,供电局只针对单元的总表收费,总表内的产权属于用户,所以只能停整个单元的电,不能单断其中某一用户的电。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的任正飞律师认为,该单元其余住户可以先垫付拖欠的电费,然后再向拖欠者追偿及索赔。该单元住户何时才能恢复用电,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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