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卡拉OK经营者擅用MTV遭索赔案》被人民网、新华网等评为《2004年中国十大案件》之一
■广州新时代状告成都东方明珠和金狐歌城侵权使用毛宁3首歌曲的MTV
被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评为《2004年中国十大案件》第9位的《卡拉OK经营者擅用MTV遭索赔案》又起波澜。成都东方明珠娱乐有限公司和金狐歌城将出现在成都中院的被告席上,歌手毛宁、杨珏莹的老东家———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作为原告方,以每首歌5万元的价格向这两歌城索赔。东方明珠总经理白“火昆”昨(5)日不停叫屈:“去年我们已经签了《和解协议》,这次简直是飞来横祸,签了协议还会出事,我们究竟该相信什么?”
每首歌索赔5万
早在去年10月,“新时代”已向成都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东方明珠”侵权使用毛宁的《涛声依旧》《晚秋》和《蓝蓝的夜蓝蓝的梦》等3首歌曲的MTV,要求法院判“东方明珠”停止侵权,并以每首歌5万元的价格进行侵权赔偿。
“新时代”转委托律师吴旭东昨日称,除了“东方明珠”外,“新时代”同时也向成都“金狐歌城”提出相同索赔。吴旭东说:“这件事索赔多少不重要,关键是为了维权。”吴旭东称,“东方明珠”和“金狐歌城”的民事起诉状都已递交成都中院。
歌城掌门喊冤
“东方明珠”老总白“火昆”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歌城被告上法庭一事他觉得很冤,白总说,去年6月,“东方明珠”参与签订了《和解协议》,去年10月却得知自己已成被告:“签协议的时候他们说只要签完交了钱,跟所有唱片公司的事情由他们来协调。”当时代表唱片公司与众歌城签订协议的律师邬贵刚说,“东方明珠”和“金狐”当时是否签了协议,他已经记不起来,但是他们既然遭到起诉,一定是因为未按协议交款。白坚称“东方明珠”已交款:“协议上没有明示交了境外的又交境内的,我们的确是交了钱的。哪晓得还有这个差别嘛!”
白总同时认为,每首歌索赔5万元于理不通:“一首歌是不是值5万元?如果照这种赔法,东方明珠整个曲库1.2万首歌,不是要赔4亿多元?这3首歌我们完全可以不要。”
白认为,整个东方明珠的点播系统,包括所有硬件、软件和曲目,都由电脑公司提供:“我们也跟电脑公司签了协议,电脑公司提供曲目,算不算侵权?”
对“新时代”将“东方明珠”告上法庭一事,白也无法理解:“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协商,为啥子动不动就要上诉?”白同时透露,成都娱乐行业的“掌门”们已屡次聚会,大家一致商定,争取在今年3月正式成立娱乐行业协会,届时以协会形式与唱片公司进行交涉。早报记者吴楚瞳
新闻背景
去年3月1日,华纳、百代、英皇等50余家海内外著名唱片公司联合委托北京两家律师事务所,向全国近万家卡拉O K 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擅自使用中外权利人的音乐电视/M T V 、音乐录影/M V 、卡拉O K 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3月9日,成都400余家收到律师函的卡拉O K 经营者曾紧急召开“掌门峰会”,想要化解这场致命危机。
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裁饶锐强、中国音像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孙建红抵达成都,与50余家娱乐“掌门”晤面,双方将赔偿金额的最低点基本锁定在1万元至6万元之间。5月11日,成都首家被推上被告席的歌城“好乐迪”与华纳公司的M T V 版权纠纷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至今,法院仍未作出判决。6月5日,曾在“陈情书”上盖章的30余家娱乐场所业主与转委托律师签订《和解协议》,同意缴纳费用,这场历时3个月的版权风波暂时告一段落。 |